证监会6月27日通报,对已退市的越博动力财务造假案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,拟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3080万元罚款,并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首次同步追责。这标志着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进入"全链条"追责新阶段。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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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监会6月27日通报,对已退市的越博动力财务造假案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,拟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3080万元罚款,并对两名配合造假主体首次同步追责。这标志着证监会打击财务造假进入"全链条"追责新阶段。 经查,2018至2022年间,越博动力通过虚构新能源车业务、虚假出售资产等手段虚增营收利润。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,其中两名主体被采取8-10年市场禁入措施。值得关注的是,配合造假的于某、贺某因提供空壳公司协助虚假交易,分别被处以200万元和30万元罚款,开创了证监会处罚配合造假方的先例。 证监会强调,第三方配合上市公司造假形成利益"生态圈"已成为财务造假新特点。为破解这一难题,去年6月证监会联合多部门建立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体系。越博动力案的处理,正是落实"惩防治"并举、强化"全链条"追责的重要实践。 下一步,证监会将坚持"追首恶"与"打帮凶"并举,通过行政、民事、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,重点打击造假策划者、组织者和配合者。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原则,对主动配合调查者依法从轻处理。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力净化市场生态,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。 |
2025-08-05
2025-12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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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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